日本留学快讯 日本留学常识 日本留学院校 日本签证指南 日本行前准备 日本留学故事 日本生活指南 日本文化生活
日本出国留学网 >> 首页 >> 日本留学常识 >> 日本留学:出国公证有关事项

日本留学:出国公证有关事项


    中国公民出国或到境外学习、进修,通常分为公费和自费两种,所需要办理的公证也有同有异。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手续时,首先要提交有关公证书,由于去往留学的国家不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而且经常有所变化,具体要求应由出国留学人员向有关国家或学校、科研机构了解核实后,再向我国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通常情况下,赴美国、日本、澳洲及欧洲国家留学,一是需要办理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公证书,如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公证书、成绩单公证书;二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品质方面的公证书,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以证明当事人在国内期间未受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处分;三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自然状况和家庭状况的公证书,如出生公证、身体健康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四是有的国家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经济方面的公证,特别是对自费留学人员有这种要求,以确保其学习期间的费用来源;五是部分留学人员如果在学习期间想找份工作,需要办理个人经历公证书、职称公证书等。

办理出国留学所需要的公证书,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 是应该向其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当事人已在国外或境外的,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其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公证处申请,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公证书也可以向其所毕业的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二 是要向公证处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原件;

    三 是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和婚姻状况公证书等在使用时有较强的时间性,超过一定期限后公证书即失去效力,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境外人士来我国学习、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也往往需要办理有关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证书公证书等。办理此类公证书应向其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公证类型及所需材料

    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若户口在异地,需父母所在地有关部门(农村居民镇政府以上,城市居民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出具关于父母姓名的证明;

    学历/学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成绩:成绩单原件;

    银行存款存期已经超过3个月的存款单(外币存款无3个月的时间要求);

    结婚:结婚证、身份证、双方照片各三张;

    亲属关系、身份证、户口本;

    无犯罪记录、派出所证明件(凭公证处给派出所的公函);

    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内含工作起止日期、职务、工作内容等。出生、无罪、未婚、亲属关系、高中学历、大学成绩、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公证的只有学历公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亲属关系公证:

    无犯罪记录,学历,父母担保声明书,出生证明(有父母的名字),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需原件和银行盖章的存单复印件)。

    申请表上已说明凡能提供原件的即不需公证,若是复印件则必须公证。下列需要公证的:

    1 出生公证(18以下未成年人需要,其他不需要);

    2 学历公证;

    3 无犯罪公证;

    4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父母资助-父/母子关系,结婚的婚姻公证);

    5 单身、婚姻公证(单身并不需要公证)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把学历学位合起来作直接公证,结果只说被授予学士学位,没有指出根据学位法(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arding Academic Degrees)授予;建议将学位证书作一份单独的完整的间接公证。

  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学习经历直接作出证明,当事人还应提供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及与办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其他文章



Chuguoliuxue.com.cn © 2006-2008 日本出国留学网
免费在线咨询 | 网站首页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